李某诉某信托公司雪球FOF案——R5级信托投资人承担高风险

(2024)甘0102民初18607号 ·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· 2025年3月17日
营业信托FOF雪球产品R5风险损失确定适当性义务

李某诉某信托公司雪球FOF案——R5级信托投资人承担风险

基本案情

投资人李某认购某信托公司”光信·光禄·睿享全天候数量组合4号”100万元(R5最高风险等级)。该信托为FOF型产品,底层私慕基金擅自购入雪球衍生品,问题资产占比63.21%。投资人已收回约65.8万元,诉请信托公司赔偿剩余65.2万元及利息。

裁判理由

同合议庭(乔梦甜、贾敏、狄正巧),同(2024)甘0102民初18077号案裁判理由。R5级信托属于高风险商业投资,投资人自行承担风险。底层资产未全部清算,损失不确定。驳回全部诉请。

裁判要旨

R5最高风险等级的FOF信托产品,投资人认购时已知晓并接受高风险,底层资产未清算前损失不确定。

关联索引

参照(2024)甘0102民初18077号案裁判规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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