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指控事件一审迎来判决,让事件又引起了较大关注。有人说是两败俱伤,有人为男生一方鸣不平,也有人反思整个事件。

从法律流程上来说,一审判决后,任意一方都可以提起上诉,一审判决生效前还不能说这个案件有了定论。但整个事件以及引起的讨论,还是很容易引起关注和思考(具体经过参见文末,如果不了解事件始末,可能需要先看文末的经过梳理)。

1.即便从事后的角度来看,整个事件可能难以避免

从事后的角度来看,很多人觉得当初错怪了男生;也有很多人如今责备女生。但如果进入事件当时的情景,整体感觉整个事件很难避免,因为:

(1)从女生拍的视频来看,在不知道男生是因为皮肤疾病而抓挠的情况下,当时的确挺容易怀疑男生有怪癖的。

(2)事发后,男生并没有去澄清,甚至还写了道歉书,对女生来说,就更坚定了这个猜测。有观点可能会觉得,女生当时要求男生写道歉书没有说是什么原因,但从女生的角度来说,当时是带着强烈的怀疑,并且想着怎么留下凭证,作为一种策略,似乎也没错。

(3)也有观点可能觉得,男生当初怎么就不辩驳,为何要去写道歉书。但对于男生来说,自己只是一个大一的学生,面对一个研究生学姐,可能确实有害怕和尽快息事宁人的心理。

(4)至于女生为什么还要在男生写了道歉书后还在微信公众号公开,从女生的角度来说,似乎也有道理,因为女生并不是一开始就公开,而是告知了男生辅导员,要求其所在学院对男生作出处分,在等待三个月无果后才选择的公开。如果从女生真的高度怀疑男生在自己面前自慰,感觉受到了屈辱的情景来说,女生这么做其实也难去责难。

(5)最受争议的,是一审判决后,网上流传的疑似女生发的帖子,大意是自己已经直研,男生还没有,而且会继续举报男生。如果这些帖子属实,在经历了庭审之后如果女生依然是这么想,着实有些自负了。但这一点,改变不了整个事件前面几个环节的推进。

2.社会公众“吃瓜”是否可以理性一些?可能也很难

第二个角度是,如果事件曝光后,普通社会公众是否可以不那么快地下结论,不那么急于去审判某一方。但现实可能很难。类似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太多了。即便是现在,在同一个事件发生“反转”之后,人们也就转而希望女生一方得到严惩,好像已经有人去翻了女生的毕业论文和直研学校。

此外,难以否认的是,也有不少平常难以推动去纠错的事件,是在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、责备的压力下得到推进的,所以如果指望社会公众“吃瓜”可以理性一些,就要考虑,能否接受所有的事件都要依赖社会给定的常规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,哪怕它有点慢、甚至有时候觉得不起作用。

3.现代传媒会放大很多,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来说,评判别人与需要承担责任之间发生了脱钩

这样一个事件,放在以往,或许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,但现代传媒让这一切放大了。更重要的是,在司法程序中,掌握“生杀大权”的法官可能会心惊胆战,生怕自己错误的判决耽误了一个人的一生,因此会比较慎重;但对于吃瓜群众来说,作为整个事件的“判官”,并不会有生怕自己的错误判断耽误了事件当事人的负担,因此可以快速地下结论、做判断。

舆论事件面前,当事人作为个体,都被抽象化了,不再是活生生的有其特殊成长经历的个人,而是带满标签、高度抽象化的符合人们某种想象的“人”。

4.如果一定要反思,再遇到类似的事件,可以有哪些不一样的?

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,能想到的有几个角度:

(1)作为学校来说,对于学生发生的相关纠纷,应当本着负责任的态度,尽快回应学生的关切、尽力还原真相,作出公允的决断和处理。

(2)作为社会公众来说,或许可以让子弹多飞一会,看看各方的主张再做判断。法律上,一方再无理,也要给这一方抗辩的权利,只有这样才能作出公允的决断。

(3)作为身处女生一方的人来说,或许要真正考虑的一个点是,遇到不公,至少是自己认为自己遇到不公了,想要对方得到惩罚,也要考虑比例原则,也即多大的错误对应多大的惩罚。但这确实需要一定的阅历和磨砺。能有这样的想法,一方面来自于接纳人性的复杂、多面性以及人是不完美的,总会犯错;另一方面是人在不同阶段会犯错的种类、程度还不一样,有些错误需要给人以改正的机会;还有就是,不是所有的犯错都要以置之死地来解决,法律上不是所有的罪名都是死刑,需要根据错误的程度来看对应的惩罚级别。

(4)作为身处男生一方的人来说,或许要考虑,很多事情,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并不一定就能息事宁人。还是得分清事情的是非曲直,很多时候早勇敢比晚勇敢要好。

(5)对于事件当事人的评价,应当严格区分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物,二者接受公众批评的限度应该是不一样的。对于舆论事件中的普通人物,应该更多看到一个活生生的充满细节、充满缺点、充满矛盾的个体,而不是一个充满标签的抽象的人。

5.或许每个现代人都要学习如何面对舆论,但这些做起来永远比说起来难得多

每每想到舆论中的当事人,尤其是非公众人物的当事人,都会为他们捏把汗。但现代社会,没有哪个人可以说自己一辈子一定就不会被甩到舆论中心。当一个人突然成为被讨论的“公共资源”所以每个人可能都要学习如何面对舆论,一方面学习、理解舆论传播的规律,从宏观和理性上去看待过程中一些容易引发情绪的点,学习什么时候应当抓住机会发声,什么时候可能适当保持沉默更好;另一方面,建立自己的核心支持体系,让自己在这样的境遇下还能感受到被自己看重的人信任和被支持;同时学会和不完美、不公平之事共处。只是这一切,纸上谈兵终归容易,付诸实践肯定很难。更大的挑战还在于:如何在与不完美共处的同时,还能保持清醒,不至于被磨平棱角。

理性和良善都是稀缺品。

【附事件大致经过】

根据网络流传的信息来看,整个事件的大概经过是:

2023年7月11日,一位武汉大学研二女生与大一男生都在图书馆自习,分别坐在一张桌子的对面。女生发现男生有用手在自己下体处摩擦的行为,认为男生是当着自己在自慰,是对自己性骚扰,所以在接下来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找机会用手机拍了5段视频。5段视频中有4段视频能清晰看到男生确实有用手在自己两腿根部位置摩擦的动作。此后,男生准备离开时,女生要求男生手写道歉信,过程中女生进行了录音。男生当场手写了道歉信,道歉信一开始说“拍了姐姐”,后面写“以上删除”,然后写“对姐姐做了下流的事”。

此后,女生找到男生辅导员,提出不应该再给男生任何评奖评优或保研资格。3个月后女生再次联系辅导员,但没有得到学院或者学校的最终处理结果。

2023年10月11日,女生在公众号发布《关于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到性骚扰这件事》一文,指控男生对自己进行了性骚扰。当晚,男生前往派出所报案,称有人在公众号上诽谤自己进行性骚扰。

2日后,武汉大学作出《关于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的决定》,决定载明:“肖某某在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图书馆北门走廊存在不雅行为,有损大学生形象,造成不良影响,学校决定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。”

2024年2月4日,南方都市报发文《武大性骚扰事件涉事男方首度发声:系隔裤挠痒,已就网暴起诉》。

本次法院判决,是女生起诉男生,主张男生对自己进行了性骚扰。一审法院判决认为,现有证据证明,事发时男生患有特异性皮炎以及是因为皮炎瘙痒才进行抓挠具有“高度可能”,现有证据无法达到被告在事发时系在进行“自慰”的证明目的,并驳回了女生的诉讼请求。

一审判决后,有网络流传的疑似女生的账号发文,引起很大争议:“不好意思啦我确实是保研成功啦!我也确实顺利毕业啦然后我之后还会继续美美读博,继续在自己喜欢的专业发光发热。至于肖同学,我想保研会很困难吧。可能会想努力申请境外的学校?不管是哪所学校都会收到我的证据材料至于肖同学,是学法的吧,之后还会想法考的吧(不好意思我已经通过法考啦),我会继续jb的, 希望他能顺利从业(但我想会很难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