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利明《法律解释学导论——以民法为视角》精读笔记
以'可能文义'为基石概念,构建三层次方法体系——狭义解释、价值补充、漏洞填补,回答民法典时代如何从立法者转向解释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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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'可能文义'为基石概念,构建三层次方法体系——狭义解释、价值补充、漏洞填补,回答民法典时代如何从立法者转向解释者。
以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为工具,对法律解释方法进行一次概念上的彻底清理——将体系解释、目的解释等降格为原则,重新划定解释方法的边界。
精读卡多佐《司法过程的性质》:四种司法方法与社会学方法作为最终仲裁者,法官如何在空白处立法。
精读拉伦茨《法学方法论》:从法条理论到类型思维,二十世纪大陆法系法学方法论的集大成之作。
用层次结构理论回答如何在承认利益衡量不可避免的前提下,为它建立一套有约束力的规则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