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十二位投资人分批仲裁资管机构,赔偿比例从百分之二十五递升至百分之三十五 一家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,发行了多个股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(包括一号、三号、七号等产品),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投向三个底层项目------分别涉及大健康、生物科技和新能源领域。三个项目的回购义务人均存在严重财务问题:质押率接近百分之百、股权被多轮司法冻结、偿债能力已严重恶化。但管理人在募集文件中对这些重大风险只字未提。 2026年7月10日 资管计划适当性义务勤勉尽责批量仲裁赔偿比例递升
全国首例涉资管计划嵌套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全国首例涉资管计划嵌套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虚假陈述案,法院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,为机构投资者在虚假陈述中的信赖利益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。 2025年8月1日 证券虚假陈述交易因果关系员工持股计划资管计划上海金融法院